单位全称 | 濮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网站地址 | |
单位地址 | 濮阳市人民路112-3号 邮编:457000 | 公开电话 | 0393-4414849 |
监督电话 | 0393-4414849 |
濮阳市情粮情概况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冀、鲁、豫三省交界处,辖五县二区。全市总面积为418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24.06万亩,耕地占土地面积的67.5%,总人口399万。
濮阳之名始于战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化,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素有“颛顼遗都”、“帝舜故里”之称。濮阳被中国古都学会命名为“中华帝都”,被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命名为“华夏龙都”。濮阳人杰地灵,英才辈出,造字圣人仓颉、一代名相商鞅、《吕氏春秋》的编撰者吕不韦和天文学家僧一行等历史名人均诞生在这里。濮阳还是中国姓氏的重要起源地之一,张、范、姚、秦、顾、孟、骆等姓氏均发源于此。
濮阳位于中纬地带,常年受东南季风环流的控制和影响,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濮阳属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横贯全境,地势平坦,土层深厚,酸碱适度,灌溉便利,光照充足,适宜农作物、特别是小麦种植,是我国农业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玉米、水稻、红薯、大豆等,其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在全省占有重要位置,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81.13万亩,全年粮食总产262.61万吨。其中:小麦播种面积323.3万亩,总产156.2万吨;秋粮播种面积257.8万亩,总产106.5万吨,其中玉米播种面积186万亩、稻谷播种面积43.8万亩。濮阳市作为硬质优质小麦主产区,粮食商品率常年保持在60%以上,粮食流通量达160多万吨。“范县大米”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绿色水稻种植基地”,被国家质检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目前,全市现有粮食仓储企业108家,其中国有企业78家,民营企业29家,外商投资企业1家,总仓容19亿公斤,罐容5248万公斤。全市拥有粮食铁路专用线4条,总长度4680米,年转运能力10亿多公斤。
单位全称 | 濮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网站地址 | http://www.pygrain.gov.cn/ |
单位地址 | 濮阳市人民路112-3号 邮编:457000 | 公开电话 | 0393-4414849 |
监督电话 | 0393-4414849 | pylsjbgs@163.com |
局领导:
李玉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鲁亚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芳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库安生 调研员
濮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网站地址 http://www.pygrain.gov.cn/ 濮阳市人民路112-3号 邮编:457000 0393-4414849 0393-4414849 Email pylsjbgs@163.com
濮办文[2019]61号文件明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职能有以下9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市级垂直的地方粮油储备体系建设;执行相关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油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三)研究提出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七)根据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